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桂东县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桂东县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桂东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除《岗位信息表》各岗位招聘条件有明确要求外,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且不限专业。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11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7)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桂东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学历为高中及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请报考人员下载《专业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8:00-12月21日17:00。
3.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12月22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 12月23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12月23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
2.笔试时间、地点:经桂东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及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成绩公布。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疫情防控要求所需的防疫材料参加考试。笔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6.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
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55分。笔试成绩低于55分(不含)的,不得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和递补对象。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乡镇事业站所的岗位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在参加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桂东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相关证明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红(蓝)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姓名);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202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等相应材料;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查询中截图打印)。
(8)报考定向在职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和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桂东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时长10分钟。
4.面试内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
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6.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择岗
报考乡镇事业站所的体检合格人员需择岗,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桂东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分往届、2023届两批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及择岗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东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分往届、2023届两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由桂东县人社局分往届、2023届两批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桂东县人社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及桂东县人社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择岗、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根据桂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桂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3225,0735-8630878。
七、招聘考试服务
(一)招聘政策、考务程序咨询电话: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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