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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机关2022年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4 17:40     浏览量:606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欢迎广大有志投身检察事业的青年朋友们积极报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职责

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聘用制司法辅助岗位,主要从事司法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共130人(各招聘检察院具体人数等信息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四)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要求北京户籍的职位,报名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能够按照时限通过政审且合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北京市检察机关在职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

(三)2022年应届毕业生为定向、委培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院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职位表》,最终工作岗位考生应服从组织安排。从2022年7月4日9:00开始,可登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网址:http://www.bjjc.gov.cn/p1/index.html)“公开招聘系统”栏目查询。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7月4日9:00至7月8日17:00期间登录上述网址,进入公开招聘系统,注册报名账号、填写报名表、上传下列材料的图片(格式为jpg、png或jpeg):

1.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报名人员提供加盖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

4.个人简历。

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在线提交修改申请,待修改申请通过审核后,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各招聘检察院应电话通知考生有关准考证事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涉及基础政治理论、检察机关职能任务、法律职业道德等。

3.笔试成绩统一在上述网站进行公布,个人可通过登陆报名账号查询笔试成绩。由市检察院根据实际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1:5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各招聘检察院自行组织实施并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统一在上述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报名账号查询面试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由各招聘检察院自行公布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

由各招聘检察院自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招聘检察院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涉及社会人员的,在公示前其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聘用

公示通过后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

五、薪酬标准

转正定级后,结合季度和年度考核情况,年薪约10万元(含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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