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28号)要求,建立政府、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首批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社保基金监督员共计30名(社会监督员为义务兼职,不领取报酬)。从各级政府、企业、村(社区)、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或者有关社会热心人士中选聘,其中市本级4名,赫山4名、资阳4名,南县4名,大通湖2名,沅江4名,安化4名,桃江4名,名额及地区分配可视情形适当调整。
二、选聘条件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且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在我市生活或工作满2年以上。2、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3、支持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了解我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有关情况,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热心监督工作。4、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三、主要职责
(一)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宣传我市的社会保险政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渠道,危害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等。
(三)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违反社会保险政策、冒领、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
(四)每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至少书面汇报1次工作监督情况。
(五)能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
(六)能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选聘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有关单位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
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益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1),填写后将申请表与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并发送至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对聘任人员颁发聘书和证件,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对聘任期满后未续聘的,社会监督员资格自动撤销。聘期内,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社会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人员解聘或增聘。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30日。
七、有关事项
报名邮箱:yysjjjd@163.com
联系人:文雨晨
联系电话:0737-6501462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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