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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14 20:01     浏览量:787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是湖南省民政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全省各类肢体残障和听力障碍患者提供假肢、矫形器、轮椅、助听器等康复辅具服务,为全省康复辅具机构提供技术指导,为残障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民政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民政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民政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1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民政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其他通知均将发布在湖南省民政厅网站,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3日上午09:00至2022年12月26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JPG格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smztrsc@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所需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民政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在承诺栏手写签名(详见附件2)。

(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由单位党组织(或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加盖公章的的证明材料,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每项材料请按“考生姓名+材料序号”的格式重命名提交。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对应专业的招录职位。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地点在湖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相关人员。

2.复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复审(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资格复审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事项、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民政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湖南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人事处)0731-84502037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0731-84729602

举报电话:湖南省民政厅直属机关纪委0731-84502286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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