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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12:50     浏览量:926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决定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占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院有法律诉讼尚未得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须知

1.本次采取线上报名,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要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经查实填报内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中午12:00。

3.参加统一招聘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线上面试形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振兴区法院工作。

5.应聘人员报名后,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电话号码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咨询电话:0415-2277100、0415-2277070。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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