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四川

关于公开比选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院长、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校长后备人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13:49     浏览量:645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比选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院长、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校长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比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干部。

二、比选职位

见附件1。

三、比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院长人选资格条件

(1)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82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初始学历可放宽至临床专业全日制专科,需具备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主任医师(正高)及以上职称,或担任主要负责人职级按正科级配备管理的三级医疗机构副职满2年,或担任主要负责人职级按县处级配备管理的三级医疗机构的中层管理岗位正职满1年(副职岗位满3年),或担任主要负责人职级按正科级配备管理的二级医院院长职务满3年;

(3)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科技拔尖人才等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

(4)符合《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其他资格条件。

2.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校长人选资格条件

(1)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82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初始学历可放宽至教育类专业全日制专科,需具备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级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

(3)担任主要负责人职级按正科级配备管理的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满2年,或担任主要负责人职级按县处级配备管理的高级中学中层管理岗位正职满1年(副职岗位满3年);

(4)符合《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服务期未满的;

7.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比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比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将相关报名原件材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1份;

(2)学历证明复印件(扫描件)1份;

(3)《2022年广元市朝天区公开比选人员报名表》;

(4)其他能够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和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全过程。报名者如有隐瞒相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比选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面试前3名进入考察环节。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后,如考察对象均不符合岗位要求,由区委组织部报区委终止该职位比选。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研究后,在四川·朝天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研究任职

公示期满,区委组织部商考察合格人员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区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研究任职。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任职。

(七)任职待遇

任职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外,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享受《广元市朝天区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法》规定的待遇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

(二)本次比选工作由区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广元市朝天区纪委监委:0839-8622594

咨询电话: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韩宗林

座机:0839-8671321 手机:17748029697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