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2005〕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新体字〔2009〕13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经自治区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一大队、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运动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一大队:承担田径、篮球、排球、沙滩排球等运动项目的训练和竞赛工作,承担全区以上运动项目的发展和推广普及工作。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二)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承担射击、射箭、马术、自行车、航空模型等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承担全区以上运动项目的发展和推广普及工作。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三)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为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提供保障服务,承担专业跆拳道和武术项目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同时拟订自治区健身气功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运动员岗位8名。(具体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及工作能力;
(四)专业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享受试训体育津贴或体育津贴;
(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15日(含)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2月15日(含)后出生的人员;
(六)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科专业对口;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八)中专、大专学历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详见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3);本科学历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详见附件4);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详见附件5);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
2.严重违反运动队相关管理规定及纪律的;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正在军队服役的现役军人,尚未退役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8.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9.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研究生、本科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实施步骤及方法
自治区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运动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6日
(10:30-18: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及要求
需携带《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动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6)、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所需的比赛成绩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表中需张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本人确认签名为手写签名,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所有复印材料须与原件一致。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内容清晰、易于辨识,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对报考专业、学历、备注内容等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一大队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91-6655178、6655470
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991-2500878、2502575
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0991-6661177、664619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29日。资格审查由自治区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有关工作安排等相关情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公布。
(四)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自治区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①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运动训练理论知识。
②笔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上公布。
③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2)面试
①面试工作由自治区体育局组织实施,自治区体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②笔试环节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③入闱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④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基础素质测试、专项素质测试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成绩当场公布。
⑤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再予以递补。
⑦面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⑧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⑨笔试、面试总成绩者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予以公布。
2.统一由自治区体育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自治区体育局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1.自治区体育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自治区体育局根据需要,对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体育局负责审定。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自治区体育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体育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2.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6683151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jiang.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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