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委巡察机构拟面向湛江市公开招聘协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湛江市委巡察机构协管人员(合同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湛江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踏实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15日)。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湛江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湛江市委巡察机构和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服务年限而服务年限未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月薪4000元(含聘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2022年湛江市委巡察机构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附照片),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中专学历需提供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③近期大一寸彩色蓝底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④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
请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为pdf格式(照片另附)并打包发送至湛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zjsjw_zzb@zhanjiang.gov.cn,邮件主题与报名资料压缩包命名统一使用“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如“2022XG+张三”)。不按指定格式投递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5日-21日(共七天)
3.咨询电话
0759-3180321
(二)资格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应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疫情防控要求领取准考证。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面试,由湛江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熟练操作驾驶车辆,行驶过程是否平稳等驾驶技能,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成立面试考评小组,由评委对考生适应招聘岗位的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按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及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到指定市直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湛江市纪委监委组织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聘用。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的“粤康码”为绿码,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和扫场所码后,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湛江市纪委监委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湛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湛江市纪委监委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