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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19:38     浏览量:86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武威市总工会关于转发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武工发〔2022〕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4名。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主要从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维权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有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工会工作,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以学信网验证为准。要求为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英模、在档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子女可放宽条件不受毕业时间限制,但年龄必须符合要求;

5.报考人员具备天祝县常住户口,或进入大专及以上院校前户籍为天祝县户籍。

6.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5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明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薪金报酬

(一)工资薪金

1.试用期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从试用期开始签订《劳动合同》。

2.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辞退处理。正式聘用工资按照甘肃省政府规定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的150%确定为2505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在此基础上落实全总补助300元/月。

(二)享受待遇

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假、体检和《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待遇。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在天祝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领导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天祝县政府网站、天祝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7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甘肃九方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天祝县城华秀路司法局后院就业创业服务超市)。

3.报名方式:考生根据招聘公告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材料自行登录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和扫描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近期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天祝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审查。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在天祝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天祝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通知。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确定后的面试人员参加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成绩确定

面试成绩计算时,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在天祝政府网站(http://www.gstianzhu.gov.cn/)、天祝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天祝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因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提供证明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天祝县人民政府网站、天祝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岗位设置由县总工会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期首签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续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文本签订当月报市总工会备案。

六、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须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考试现场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

2.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祝县政府网站、天祝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公告,及时掌握考试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报考条件及面试咨询电话:0935-5933515

4.监督电话

天祝县总工会:0935-3121147

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3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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