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1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中小学教师77名,医疗专业技术人才65名(其中学科带头人5名),其他事业单位10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省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按照省专项招聘工作安排,组织我市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参加省级举办的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一)医疗卫生类采取面试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二)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笔试(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面试(说课答辩)”的考试方式进行;急需紧缺岗位采取“面试(说课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三)其他事业单位类采取“申论+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
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以上的,但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1:3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参加省相关校招活动后,招聘岗位如有空缺,则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组织工作小组赴高校招聘,具体按本方案执行。
四、行程安排
(一)医疗卫生类:成都站
1.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1日
2.活动地点:成都首座万豪酒店-五楼成都宴会厅(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999号)
3.活动内容:
(1)参加宣传推介会(09:00—10:10)
播放海南宣传片、海南卫健委宣传片、海南省领导致辞、高校毕业生典型人才宣讲。
(2)现场人才洽谈会(10:10-14:00)
4.具体联系人:黎老师,13648689526
吴老师,15120707517
(二)教育类:上海站
1.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1日
2.活动地点: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紫金楼盛事堂2/3(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
3.活动内容:
(1)参加宣传推介会(09:00—10:10)
播放海南宣传片、高校毕业生典型人才宣讲、海南省领导致辞发言。
(2)现场人才洽谈会(10:10-14:00)
带岗直播同时进行。
4.具体联系人:林老师,13876223138
陈老师,18789218081
(三)综合类:武汉站
1.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1日
2.活动地点:武汉世茂希尔顿酒店-大武汉宴会厅(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190号)
3.活动内容:
(1)参加宣传推介会(09:00—10:10)
播放海南宣传片、海南省领导致辞发言、高校毕业生典型人才宣讲。
(2)现场人才洽谈会(10:10-14:00)
4.具体联系人:钟老师,13807607541
黎老师,13637570866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用人单位网站和各高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通过定向邀约、精准发动等方式对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等高层次人才进行考察招聘,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具体洽谈,引才意向达成一致的,由市人社局统一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21日开始,长期接受报名,洽谈成功一个,聘用一个。
2.其他岗位招聘,应聘人员通过校招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1.医疗卫生类采取“面试答辩”、教育类急需紧缺岗位采取“面试(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对其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答辩成绩按100分计。
2.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笔试+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笔试、说课答辩各按100分计,综合成绩按笔试、说课答辩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说课答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其他事业单位类采取“申论+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申论、面试各按100分计,综合成绩按申论、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申论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工作小组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考试、考核情况,可现场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校招活动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以此类推。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实习
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至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委人才发展局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七)公示与聘用
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我市空编情况,可申请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学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人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附件:
琼海市参加省“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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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琼海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才引智活动职位表(教育类)
3、琼海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才引智职位表(医疗卫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