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室: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院范围内选聘院长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
2.业务能力较强,讲大局讲奉献,有从事管理工作的意愿;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4.年龄40岁以下,正高职称可放宽至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工作流程
1.下发通知,宣传发动;
2.开展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
3.学院集体酝酿确定初步人选,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4.学院党委综合考察,初步确定聘任人选,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告考察情况,并商议拟任用人选;
5.校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任用人选,公示并发文;
6.报学校党委备案。
三、报名方式
院长助理的产生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请填写《自荐表》,发送电子邮件至linmanman@zjnu.cn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17时。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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