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部门正处职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纪检监察部门正处职负责人1名
学校情况请登陆上海电力大学校园网:www.shiep.edu.cn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审计、财务、法学专业优先;
4.具有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相关从业经历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工作经历;
5.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或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②现任国有企业相当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或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6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期间正常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序编号,打包发送)
①《报名登记表》(打印签字版);
②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任职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⑤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
⑥工作业绩等材料。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文件投递至邮箱(zuzhibu@shiep.edu.cn),邮件以“报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与应聘者报考信息的匹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如符合岗位要求并通过初步筛选的,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未收到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的,则表明未进入测评环节,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任资格。
(三)组织测评
现场测评主要是对报名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适岗程度、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采取履历分析+面试方式进行,最终按履历分析30%、面试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确认排名。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体检参照我校录取要求执行。
(五)研究决定、公示与录用
结合测评、考察等情况,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反映有问题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五、薪酬福利
如涉及提任,按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薪酬待遇等按照我校正处职干部的薪酬待遇执行。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上海市沪城环路1851号上海电力大学组织部,邮编:201306。
2.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1-61655035,13371896899(组织部李艳);021-61655032,19901670769(组织部刘入瑞)
3. E-mail:zuzhibu@shiep.edu.cn;
中共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上海电力大学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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