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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2022年党政事业单位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0 14:28     浏览量:1131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灵丘县拟组织实施2022年党政事业单位联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但不受户籍条件的限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数量和岗位类型

(一)招聘数量

灵丘县党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灵丘县2022年党政事业单位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专业指导目录确定。

(二)岗位类型

为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倾斜的政策,本次公开招聘设置一般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两种类型。其中:一般岗位50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2名。为了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报考人数和拟招聘人数不达3:1,则招聘岗位计划按3:1的比例核减后对应划转为一般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28日8:00至12月31日18:00共4天;

2、报名地点: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既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也可选择报考一般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报名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灵丘县2022年党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提前自行登录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校对无误后打印1份,本人在信息确认承诺栏亲笔签字,报名时提交工作人员审查);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学信网打印) 和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未领取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如毕业学校是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籍外迁的由原户籍管理部门出具销户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25mm*35mm)6张;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留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专业不具体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应提供服务期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8)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考试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考试费每人50元。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可分别凭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设60分(含)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某岗位最后1名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详见《灵丘县2022年党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2.面试人选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对象不足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三方专业招考机构具体实施。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5-9人组成,面试考官由三方专业招考机构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面试分两种形式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采用模拟现场教学的形式面试;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考生面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的面试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其排名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的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加强疫情防控

为了加强疫情防控,维护考生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及工作人员要自觉做好报名期间的个人防护。要求报名时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查阴性证明入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查阴性证明的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灵丘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0352--8557305

监督电话:0352--8557310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灵丘县2022年党政事业单位联合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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