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注册资金200万元,是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为渤海新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的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人才招聘、人力资源外包、劳动关系管理及其他人力资源相关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海关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适合此工作的。
8、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员工少于80人的该国有企业招聘的岗位,不得应聘员工超过80人的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注: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日期的,计算日期以报名第一日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1.采样查验工作人员 (30名) (岗位代码001)
要求:男性优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化工类、机械类优先,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需长时间在港内驻守,三班倒休。
2. 实验室工作人员 (14名) (岗位代码002)
要求:男女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石油化工、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
3. 口岸鉴定工作人员 (4名) (岗位代码003)
要求:男性优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水尺计重或容量计重工作经验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根据港口作业情况24小时值班。
(二)薪酬待遇
被录用的协管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黄骅港海关政府派遣制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为2个月,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人员管理
被录用的协管人员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外包方式进行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2、报名邮箱:czbfrl@163.com。
3、报名时间:自2022年12月20日上午8:30至2022年12月26日下午17:30。未按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4、报名所需资料:
(1)《》(见附件1);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
(7)工作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的相关工作证明;
(8)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扫描并压缩以“姓名+报名”的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证件审核、缴费
证件审核、缴费时间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广大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以免影响招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事宜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分岗位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考察。
3、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分岗位分专业(类别)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
(四)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考生负担,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并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证明材料,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3、公示及聘用。审核通过后在渤海新区官网将进行公示,公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对因考察及报考资格复审取消录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造成的人选缺额,可以分岗位专业(类别)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次等额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渤海新区官网发布的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参加招聘各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笔试、面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将通过渤海新区官网发布相关公告;不再单独通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并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1、提供的应聘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笔试、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3、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不符合回避要求的。已经录用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4、拟录用人员报到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
5、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必要时将适当调整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理解配合。
(六)咨询电话:0317-5760285;5760275 (工作日8:30-11:50,14:00-17:20 ,节假日除外)。
(七)通讯地址:沧州渤海新区金融广场3楼。
(八)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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