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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2-12-20 20:09     浏览量:1131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是隶属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海南口岸文物进出境登记、审核、鉴定及认定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76号金霖花园45栋。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单位空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22年10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6年10月31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

(8)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中明列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录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网址

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814

2.报名要求和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1)《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带有本人照片的社保卡;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认证材料(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以jpg图片格式上传);

(6)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见附件3);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3)。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及时关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http://lwt.hain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8日8∶30至2023年1月3日12∶00(周末、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信息后,须在2023年1月3日12时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1月3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的人数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执行。

1.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以专业知识测试、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而产生的空缺,将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在面试前3天公布。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皆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试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公布。

(六)体检

我单位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医院由我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我单位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我单位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由我单位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部门的同志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我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经单位领导集体会议讨论研究后,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我单位将按程序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上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受聘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负责解释。

岗位信息咨询:0898-66987097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1272831

监督电话:0898-65200627(省旅文厅机关纪委)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试当天,所有人员进入考场需出示纸质版或电子版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以核酸结果显示时间为准),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试现场配备口罩、测温枪、免洗洗手液、酒精、消毒剂等防疫物资,考试前对考场全面消毒。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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