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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12-21 16:20     浏览量:1196

为了满足今年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详见附件1《西乡塘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以上。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12月2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2月22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12月23日至2004年12月22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八)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九)具备2022年西乡塘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简章信息发布

(一)招聘简章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二)招聘简章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上发布招聘简章。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周末即12月24日-12月25日正常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大学东路192号,地铁1号线民族大学站A出口旁,西乡塘卫生院业务综合楼11楼1103号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收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携带以下有关资料现场报名:

(1)报名要求: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可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填写《西乡塘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在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xtq.gov.cn/下载)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

报名时需要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证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2)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委托事项)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可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者填写信息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现场资格审查

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3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不符合报考的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经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大学东路192号,地铁1号线民族大学站A出口旁,西乡塘卫生院业务综合楼11楼1103号办公室)。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设岗位科目考试共一科,满分为100分。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类》,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报考“会计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财会类》,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4.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在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认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新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考咨询电话:0771-2383008(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771-3100195(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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