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洼区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良性发展的需求,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文件规定,按照大洼区委、区政府对区人民医院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相关要求,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7名,工作岗位为大洼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热爱医疗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具有相应岗位执业或资格证书的报考者,经招聘领导小组严格审核把关,确属大洼区人民医院紧缺急需人才,年龄或学历可适当放宽,具体为:
(1)报考内科、血液透析科、儿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肛肠科、心功能室、中医科、眼科、口腔科、心理科、治未病门诊、放射线科、超声诊断室、病理科、麻醉科等上述岗位,具有相应岗位医师执业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无学位限制;
(2)报考康复科岗位,具有助理及以上医师执业证书者;报考药剂科岗位,具有药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无学位限制。
(3)报考检验科岗位,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书者;报考急诊科、发热门诊岗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专科,无学位限制。
(4)病案室(编码员岗),有在三甲级医院进修学习编码员业务经历并取得相关证明者,学历可放宽至专科,无学位限制。
具体详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以全日制学习形式在读的在校学生;
2.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12月30日下午4:30分,收到报名申请以邮箱中邮件显示时间为准,发送至其他邮箱或超出报名时间范围,视为报名无效;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予办理,现场报名人员参照防疫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前往规定地点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一楼电教室(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 110号)。咨询电话:0427—6859025。
4.网上报名邮箱:dwqrmyy123@qq.com
5.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供复印件二份,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返回;网上报名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其他报名材料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版,格式为JPG格式或PDF格式,且以个人姓名+附件材料属性命名,如“王**—身份证”、“王**—毕业证”等)
报考人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登记表插入个人电子版照片,内容为正反面打印。登记表应聘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申报岗位要明确,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个人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5张;
(3)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具有二甲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报名者,需提供在其医疗机构连续5年的养老保险凭据一份(加盖保险部门公章);在二甲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担任相应科室主任者,需提供所在医疗机构任职文件并开具证明材料(院长签字并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5)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者请将上述报名材料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内科医生王**21110319951111****”。注意:网上报名三天内未收到回复邮件者,可电话咨询0427—6859025。
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1.5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1.5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调整招聘计划,及时发布公开招聘补充公告,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根据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应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考生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小组,上报招聘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时间及要求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2)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加分要求:各项加分不累计叠加,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项条件的,选择符合加分条件的其中一项最高分作为加分项。各岗位具体加分为:内科、外科、血液透析科、儿科、急诊科、妇产科、耳鼻喉科、肛肠科、心功能室、发热门诊、中医科、眼科、口腔科、康复科、心理科、治未病门诊、放射线科、超声诊断室、病理科、麻醉科等上述岗位报考者,具有医师资格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具有二甲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在二甲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担任相应科室主任者笔试成绩加5分;检验科岗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具有医师资格证者不加分,其他加分项同上;药剂科岗具有药师及以上资格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具有医师资格证者不加分,其他加分项同上;报考财务科岗者,取得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职称证者,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时间及要求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员1: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与加分项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当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5比例时,面试人选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与加分项之和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与加分项之和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7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保留5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各考官将要素得分合成总分时,计算一定要准确无误。所评定的各要素得分或总得分如计算有误,须在相应处签字注明。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要求:面试入场时间按照报名人数制定考生入场时间段。
(5)参照有关规定,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者不得穿戴标志性服装或奇装异服。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评委会审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经验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上报招聘领导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者,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大洼区人民医院所报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5年(含试用期),在大洼区人民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试用期)。工作3年内未能取得相关岗位资格证书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相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panjin.gov.cn/)、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wa.gov.cn/)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报名咨询电话:0427—6859025
纪律监督电话:0427—3530665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八、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属大洼区人民医院所有。
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