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任教师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拟引进专任教师35名。引进条件详见《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公开引进专任教师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含)。特殊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如正教授,正教授需求目录详见附件2),实行“一事一议”;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取得国民教育序列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3)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国(境)外高校(QS排名300以内)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采取常态化引进和走出去引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常态化引进。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不设截止时间,直至全额引进为止;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2.走出去引进。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紧缺专任教师引进工作,实行院级领导干部包联制,在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委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各由一名院领导带队,分组分别赴全国各地进行校园招聘或参加相关高校所在城市专场招聘活动。一是走进当地高校进行校园招聘。以引进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为重点,引进重点高校我院紧缺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二是参加当地专场人才招聘活动。作为校园招聘活动的补充和延伸,在校园招聘成果不理想、招聘不足时,引进具有一定教学研究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往届博士研究生和我院紧缺专业全国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走进校园招聘或专场双选洽谈招聘报名采取现场登记报名和电子信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度第二批公开引进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4)。
(二)资格初审
1.常态化引进。学院相关系部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设截止时间,随报随审,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引进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通知单独或集中参加考察。
2.走出去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走出去引进工作组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简历等条件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资格初审,并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现场签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引进意向协议书》(附件5);通过电子信箱报名的,经走出去引进工作组审核符合引进条件的,通过网络发送《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引进意向协议书》。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三)考查本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的考查工作不预设开始和截止时间,不设开考比例。
1.考查形式
(1)常态化引进考查。同一岗位第一名报名或最后一名报名后10个工作日没有继续报名的,即时采取“随报随审随考查随引进”的方式,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会同教育、人社、编制等部门,委托第三方抽调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官组,一般由7人组成,对应聘人员进行单独或集中考查。考查采取业绩能力评估的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抽调组成考官组对其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业绩能力评估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业绩能力评估评分细则》,主要评估应聘者学术水平和专业业绩能力,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业绩能力评估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考查结果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走出去引进考查。校园招聘会或专场招聘会结束后,本着“尽早、就地、就近”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考查工作。应聘人员按照《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引进意向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查。考查通过“小鱼易联”采取远程考查和线上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查,考查评委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或选派,一般由7人组成。考查端设在招聘会所在城市驻地,评分端设在学院,在本地通过远程方式进行评分;不能按时到面试端参加考查的,可以申请线上考查,并当场公布考察成绩。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引进。
2.考查内容及流程
(1)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专业课程试讲,时长约15分钟。重点就本专业课程中相对独立完整的部分章节进行试讲。
第二部分:业绩能力水平介绍,时长约8分钟。重点介绍本专业(学科)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
第三部分:分专业答辩,时长约7分钟。应聘人员需对考查评委提出的专业问题进行现场答辩。
(2)考查流程
第一环节:常态化引进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单独或集中考查,考查开始前,提前抽签确定考查顺序。不能到现场进行考查的,采取线上考查的方式进行;走出去引进的应聘人员按照《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引进意向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到达候考室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通过电子信箱报名不能到面试现场的,按照投递简历先后确定面试顺序。
第二环节:考查。考查现场邀请市人社局、教体局、编委办有关人员全程监督指导,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资格复审
通过考查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引进计划数根据考查成绩由高到低等额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每个岗位只替补1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动态调整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的两种引进方式以走出去引进为主。引进计划优先满足走出去引进,走出去引进不足的引进计划,纳入常态化引进范围。通过常态化引进和走出去引进确定拟引进人员的岗位,第一时间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公布,同时公布该岗位核减相应计划数或不再接受报名。
(六)签订引进协议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经专业面试和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院与其签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引进协议书》,往届毕业生签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引进协议书》后,直接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应届毕业生待其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后,经审核合格适时进行体检和政审。
(七)考察与体检
按照签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引进协议书》的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我市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综合形成考察结果,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八)公示与审定
根据考查人选的综合成绩以及考察、体检情况,经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请学院党委会审定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因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取消引进资格并经递补仍产生引进名额空缺的,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将该名额重新纳入常态化引进计划继续引进。
(九)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经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报到后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为其列编注册。列编注册后,其他入职相关手续继续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办理,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本次引进的专任教师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在本次专任教师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专任教师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编制控制数人员,纳入学院人员总量管理,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的基础上,执行鄂尔多斯市属高校绩效工资标准。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才组字〔2021〕4号),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不重复享受);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和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享受相关待遇。
五 、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专任教师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查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解释。
(七)咨询电话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0477-8591333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477-8586912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477-85988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477-859149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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