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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3 18:35     浏览量:931

根据《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贯彻意见的通知》(柘政综〔2019〕177号)等文件精神,柘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招聘粮食企业职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内容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6名。其中:粮油保管员1名、粮油检验员1名、文职人员2名,经营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备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能适应招聘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2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聘用相关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涉黑涉恶等被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二、招聘步骤

1.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其中,笔试与面试计划将在一天内进行。

2.毕业于境外或国外高等院校的,须取得教育部海外学历/学位认证。

3.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以最后提交报考岗位为准。

4.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职称证书(如有)、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报考承诺书扫描件,并下载《柘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报名简历表》,按规定填写后将上述所有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zrxlsj@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2023+应聘岗位+个人姓名)。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3日18时00分。

6.资格初审合格后向本人发出笔试考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勿自行来访。

7.资格复审期间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证明、征信报告。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总成绩(含优先顺序)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8.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位考生近期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三、聘任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均实行试用期考核制,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并按招聘成绩顺位递补。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录用后由柘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局属企业工作。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8352069/0591-87827500

邮 箱:zrxlsj@163.com

柘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

柘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报名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人事档案

保管单位


籍 贯


婚 姻

状 况


健 康

状 况


身份证号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有何特长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紧急联系人电话


家庭地址


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


取得

时间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称谓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现单位及职务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且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终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公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柘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承诺书

特别提示:为确保您顺利应考,请按提前打印本页并填写完整,进考室时交监考人员。

柘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本人报考                岗位,在此做如下承诺:

1.本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自觉承担防疫责任,本人及共同居住人近14天内未前往高风险地区,考前48小时内未出现发热、咳嗽、恶心、头痛等不适症状。如本人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本人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承诺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涉黑涉恶等被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丧失应聘资格,并接受相应规定处理。

考生签名: 身份证号:

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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