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公开招聘(选聘方式)急需紧缺人才的批复》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方式)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为动物园动物饲养岗位。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人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数量和其他要求
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园林局2022年公开招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技能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石家庄市园林局官网(http://ylj.sj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需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报到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以上文件需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网站,并按岗位要求据实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30日下午17:00;
3、报名网站:www.zymou.com。
4、考生报名成功后,将于24小时内收到反馈,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提示在线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下午18:00。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通过笔试的考生持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报到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60分为合格分数。笔试不指定教材,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笔试时间:登录www.zymou.com网站,详见笔试通知与《笔试准考证》。
2、面试。按笔试成绩1:2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时间为6分钟。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时间均参照当时疫情政策作相应调整,请考生关注www.zymou.com网站。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将在市园林局网站(http://ylj.sjz.gov.cn/)公布。
笔试、面试均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待定。
(六)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石家庄市园林局官网(http://ylj.sjz.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意事项:考生须严格遵守石家庄市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
咨询电话:0311-86033970;0311-87269762
石家庄市园林局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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