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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8:51     浏览量:833

为加快推进安康市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康市科学技术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数量

招聘安康市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安康市科学技术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详见《安康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1987年1月3日至2005年1月2日);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其中,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即毕业证、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zwfw.cscse.edu.cn/网站验证;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kang.gov.cn)、安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jj.ankang.gov.cn)、安康科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akkj0915)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①报名地点: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东12楼1206室,联系电话:0915-3212369。

②报名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报名表》一份;3.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寸)两张;4.本人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需有本人签名)一份;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网上报名

①报名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2.《报名表》;3.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寸);4.本人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需有本人签名);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须在2023年1月6日18:00之前发送至:379732781@qq.com邮箱,逾期无效。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在安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和安康科技微信公众号公布。

4.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于面试前一天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在安康市科学技术局1206室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由安康市科学技术局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和面试内容等其他事项在安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和安康科技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2.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按要求在安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安康科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安康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安康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者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安康市科学技术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和安康科技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安康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康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招聘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咨询电话:0915-3212369(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监督电话:0915-3212252(安康市人社局)

0915-3286699(安康市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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