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江苏
常州市关于开展新建高中校中层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8 13:19     浏览量:661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梯队建设,选优配强部分新建高中校中层管理团队,促进干部人才校际交流,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经市委教育工委同意,现就开展部分新建高中校中层干部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常州市正行中学、常州市教科院附属高级中学中层干部8名(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管理经历和经验。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中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能够胜任高中学科教学任务,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符合干部岗位任职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报名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报考两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填写《市教育局新建高中校中层干部选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组织处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任职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面试采取自我展示和答辩的形式开展。

4.人选确定。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市教育局组织处成立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组织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予以聘用。

六、组织与监督

在市委教育工委领导下,市教育局组织处负责具体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选聘工作要求,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其中,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每校至少组织推荐2名以上人员。

2.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1月5日前将《市教育局新建高中校中层干部选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市教育局新建高中校中层干部选聘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联系人:杨力平,电话:85681330,邮箱:376670617@qq.com。

附件: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公考雷达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