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指1976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级教研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16:00前。
报名邮箱:jyjjyrcfwzx@wh.shandong.cn 。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填写《2022年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相关证书和材料的扫描件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现场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2022年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好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5.工作年限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威海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面试通知。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独立准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咨询市教育局,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咨询电话。
威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weihai.gov.cn。
威海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