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米东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视具体岗位确定;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法学及其相关专业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打字要求45字/分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因可能会安排至我院派出法庭(离市区较远),公共交通不便,建议米东区本地人员优先报名。另因工作需要可能会被抽调(借调),需服从组织相关安排;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应聘人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薪酬待遇
(一)3500元/月(含个人社保),转正后每年增加工龄津贴50元,十年封顶;
(二)福利:试岗期间提供免费早餐、午餐,上、下班通勤车。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社保(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底色不限证件照一张
(二)资格审查
由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2号楼311室政治部;
(二)联系人:殷媛,电话:0991—33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