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拟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计划
喀什地区范围内有志从事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各族青年。共计招聘书记员20名,具体岗位为:喀什中院5名、喀什市法院2名、莎车县法院2名、叶城县法院2名、疏勒县法院1名、疏附县法院1名、伽师县法院1名、岳普湖县法院1名、英吉沙县法院1名、麦盖提县法院1名、泽普县法院1名、巴楚县法院1名、塔什库尔干县法院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身体健康,一般不超过35岁(2003年1月3日至1988年1月3日期间出生);
6.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7.受聘后,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职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三)其他
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报考一个法院、一个岗位,且报名结束后不允许更改。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
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5.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6.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510办公室)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1月10日,(北京时间10:30-19:30)。
2.报名需求:
①报名人员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kszy.xjcourt.org)通知公告栏下载《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
②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情况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拟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北京时间11:00-13:00,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统一命题,以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与应聘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考查应试者从事应聘职位所须具备的一般潜能。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
2.技能测试。拟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参加技能测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技能考试。
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测试听打速度(测试内容时长10分钟以内),一般需达到每分钟80字以上;技能测试评分低于60分的(听打速度未达到每分钟60字以上),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40%。测试电脑提供的输入法有:微软拼音、全拼输入法、智能ABC、百度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使用普通PC机键盘,测试不提供其它输入法的安装,不使用特殊键盘。
3.面试。拟订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1日,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通过技能测试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30%。
五、体检
1.体检以具体通知为准,当日由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在接到考察通知后,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与聘用
1.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kszy.xjcourt.org)。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八、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前由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法院业务知识、案件管理系统、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后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说明
(一)纪律与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舞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同时,本次招聘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相关待遇。对新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各县市执行标准,保持县域内聘用制书记员同等待遇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执行。
本次招聘政策由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98-2900171
举报投诉电话:0998-2900182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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