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校医(紧缺人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 学位 | 其他要求 |
校医(紧缺人才)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三年。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在职和社会人员。
(二)嘉兴市属教育系统已实行“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公办学校间的在职在编人员流动按“市管校聘”跨校竞聘方式进行,不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于2021年10月24日前取得。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等相关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五)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报名邮箱:420410239@qq.com;联系咨询电话:0573-82117144(曹老师)。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纸质需自行下载填写后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证件照,承诺书栏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相关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5)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荣誉);
(6)在职人员进入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书面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直接确定为资格初审不合格,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资格初审结果可在嘉兴教育网上查询。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方式确定
1.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8(含1:8)时,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
2.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1:8时,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
3.在嘉兴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笔试成绩不列入综合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主要采用面谈形式,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作放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面试结束当天,在嘉兴教育网公布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体检
(1)体检由嘉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早上8:00到报考单位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其中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咨询电话:0573-83850525(陈老师)
0573-82085794(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
嘉兴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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