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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药学院、科学实验中心和图书馆下属部分二级业务机构主任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9 22:27     浏览量:842

按照《中国医科大学教学、科研、临床工作单元主任(副主任)管理办法》(医大校发〔2022〕226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科学实验中心和图书馆下属部分二级业务机构主任选拔任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情况

本次开展选拔任用部分实验中心和部门主任岗位见下表。

序号

学院/单位

教研室/部门岗位

数量

1

药学院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1

2

药学院

药学科学实验中心

1

3

科学实验中心

细胞分子实验组

1

4

图书馆

科技服务组

1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思想道德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作风正派;

3.为人师表,医德高尚,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恪守学术规范;

4.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能力素质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广博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科研、医疗工作经验和能力;

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本部门核心竞争力提升和快速发展。

(三)其他要求

1.校内跨学院报岗人员,需先经所在学院(二级单位)审批同意;

2.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图书馆、科学实验中心的教研室和部门主任,根据学科情况,可以不要求博士生导师;

3.年龄未满57周岁。

三、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制定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学校和部门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3.负责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创新,开发实验新技术,做好社会服务等工作。

四、遴选程序

实验中心和部门主任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新聘主任试用期1年。

(一)岗位申报

报名时间自岗位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4日,报名地点为各岗位所在二级单位综合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岗位申报表及相关业绩材料,二级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推荐

人事处负责申报人选的民主推荐,拟推荐人选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考核聘任

人事处组织考核小组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聘任。

中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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