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编外)。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7.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大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7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方式和地点:
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箱:xchq5516433@163.com。
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交到地址:广西来宾市忻城县芝州一路009号县府大院内,忻城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箱:xchq5516433@163.com。
4.联系人: 田王晖, 联系电话:0772-5516433。
5.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五、笔试+面试
招聘采取现场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
六、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应聘人员提供近期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费用自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
(一)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工资待遇2000元/月,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正常发放工资。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凡在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