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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平市延平区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19:12     浏览量:836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我区教育事业,按照市委人才办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全力打赢教育翻身仗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17〕413号)、市委人才办《关于组织开展南平市第二届“人才活动月”活动的通知》安排,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教师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延平区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教师15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南平市延平区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详见《2022年南平市延平区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底期间出生)。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3届(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7.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⑧延平区在编教师;⑨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①租房补贴:在我区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每人500-1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②人才奖励房:在延平区无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延平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分别奖励不超过80m²、60m²的人才房。(具体详见《南平市延平区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五、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报考考生可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考生下载填写《2022年南平市延平区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2022年南平市延平区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将报名表格(统一命名为:学科+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ypjyrczp@163.com。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六、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

1.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③非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学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由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3.签订协议(针对通过面试的应届毕业生)。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学校与拟聘用考生现场签订三方协议书。

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同一学科面试考生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分数排名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现场报名、补录。

八、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考生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以复核为准。2023届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往届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人事信息栏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0599-8069867/8069872黄老师、吴老师。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组织部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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