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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20:39     浏览量:97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教师﹝2021﹞1号)精神,经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现将2022年面向我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面向我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具体岗位详见《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罗田县公办中小学2021年9月30日以前聘用且连续在岗的编外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连续聘任在岗10年及以上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 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制定、发布公告

制定《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2年12月30日在罗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tian.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根据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科须交纳笔试费50元。

3.报名地点。罗田县教育局五楼510室。

4.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参照全省中小学校教师招聘报岗办法,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学段学科”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只填报学段学科,不到具体学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任教学校和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代课证明和发放代课工资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等资料;《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自己报考,不准代报。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5)报考信息由本人签字确认,相关信息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上报。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评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均需参加量化考核、笔试和面试,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均视为弃权。

(一)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在笔试前进行,以报考人员教育教学经历、业绩、贡献为重点,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量化考核表》见附件3)。报考人员量化考核所需材料由各学校统一通知,按要求收集并报送。

(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为统一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内容为: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含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量化考核和笔试。报考人数未达到1:3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面试考官异地选派。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量化考核得分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领导和指导下,在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报岗: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岗位均按照乡镇或乡镇所属小学分成三个面试岗位(《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岗位表》见附件4)。面试前根据量化考核得分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先进行面试报岗,再按岗位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面试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位考官的平均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罗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违纪、缺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四)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量化考核得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30%和4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量化考核得分×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生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依据各学科各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教育局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

教师具体工作岗位采取从该面试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八、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罗田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按照招聘活动时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执行,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0713—5052627;

监督举报电话:0713—5065561。

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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