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系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湘潭市获批筹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心建成后,将被纳入全国知识产权快速保护协同保护机制,湘潭市智能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的各类创新主体可获得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人才办批准,我中心决定开展2022年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计划和程序
本次共引进专业技术人才3人,具体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引进工作流程为:统一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xiangtan.gov.cn/)公布。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在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截至报名当日);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境)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时取得;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证书。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或以上学历)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引进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认定。
4.人才引进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6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2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13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请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
(3)请报考人员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报考岗位确认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5)报名考生需提供《2022年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5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15时,需进行笔试,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6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三)面试人员及具体要求
面试形式为综合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
进行笔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进行笔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出现入围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①进行了笔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②只进行面试且综合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引进人才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才(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对拟引进人才在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最长不超过45天)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才待遇
根据“莲城人才行动计划”相关政策落实引进人才有关待遇。对新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连续补贴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3年。
九、纪律要求
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重要提示。本次人才引进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掌握有关情况进展。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861618
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54504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