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发展需要,学校决定长期选聘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详见大连大学主页:http://www.dlu.edu.cn。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详见《2023年大连大学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处分尚未解除或受过开除处分的;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引进待遇
1. 编制:事业编制
2. 薪酬:执行大连市相关规定;入选学校“金普学者”人才计划者执行协议制工资。
3. 安家费:可申请学校安家费≥30万元。若认定为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大连市安家费待遇(≥30万),金普新区同时提供配套待遇(≥30万)。
4. 科研启动经费:面议。
5. 住房:“领军人才”可协助解决住房问题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其他层次人才符合条件者可申请金普新区人才公寓。
五、招聘程序
1. 发布信息。招聘公告通过大连大学官(http://www.dlu.edu.cn)、大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www.dlu.edu.cn)向社会公开发布。
2. 应聘时间。学校全年接受人才应聘,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研究聘用。
3. 报名方式。聘者需提交应聘登记表(附件2)、免冠照片、个人简历、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最高学位的学位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扫描件、人才及荣誉称号等扫描件、代表性成果扫描件、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4. 资格审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5. 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师德及业务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 学校审议。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7. 人选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大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 入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9. 办理调入。按规定,报中共大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袁田 曹雨佳
联系电话:0411-87403718
联系邮箱:dldxrcb@dl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大学所有。
大连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