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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委统战部电教中心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2 20:35     浏览量:99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甘委办〔2011〕75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甘孜州委统战部电教中心拟面向全州县级及以下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考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考调共涉及1个职位,考调工作人员共1名。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签章同意报考;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年龄35周岁及以下。

7.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8.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试用期或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中共甘孜州委统战部电教中心公开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发送至邮276044001@qq.com或到州委统战部干部科现场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甘孜州委统战部干部科:0836-2833499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下桥工商大厦1208。

(三)资格初审

州委统战部根据提交的《报名信息表》,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考调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初审合格者于2023年1月11日至12日在州委统战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2023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成绩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遴选职位名额的三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原件一试三份;

②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现任职务(职称)任职(聘用)文件复印件(需任免机关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单位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⑥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二张;

5.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考察

考试结束后,州委统战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工作由州委统战部及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德才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被考察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以及受教育程度、性格特征和与岗位的适应度等情况。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州委统战部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原则上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调动

1.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并确定为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程序进入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已公示的选调职位在公示期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2.试用。公示期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由州委统战部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名单。

3.调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州委统战部部务会讨论,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因无法联系造成未按要求参加考调各环节的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经笔试、面试和考察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考调名额。

3.在考试调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调动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5.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36-2820167

中共甘孜州委统战部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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