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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3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3-01-03 18:43     浏览量:945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人(详见附件《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2023年第一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副高及以上职称50岁以下。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列表》,填写《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xls格式)和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为3*4,分辨率300*400及以下,文件大小50kb以下),共2份电子文件,一并发送至我院公布的报名邮箱。为便于归类,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必须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否则不予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23年1月3日起,1月9日截止,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初审

我院依据公告、岗位列表及考生报名登记表,完成资格初审,并将通过初审者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考生本人。

四、资格复审

(一)我院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我院组织人事部电话通知报名考生本人。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技能鉴定

由我院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程序》文件要求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专业水平综合评定,签署推荐意见,通过以上环节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六、组织面试

依据资格复审及技能鉴定结果,我院组织人事部将在面试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实行百分制,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官网公布面试总成绩。

七、入职体检

由我院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外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外调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备案

考察合格人员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审批聘用

对通过省人社厅备案的拟聘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

十一、其他事项

(一)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业务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我院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电话:0931-4678295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纪委监督电话:0931-8168270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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