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规定,科技城新区党工委决定开展公务员公开考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1名,职位为一级科员。职位详情见《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考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岗位确定相关待遇,原待遇不再保留。
二、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绵阳市内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下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绵阳市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具体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见《职位表》。
6.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考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上午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报名人员将相关资料按照要求传至指定邮箱:344146152@qq.com,邮件标题使用“公开考调+姓名”的形式规范填写。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注明“同意报考”);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顺序排序,清晰、完整的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所有扫描件均不可用拍照方式代替(《报名表》word版一并提供)。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核结果以邮箱方式及时反馈报名人员。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未达到1:3比例要求,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方式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如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无成绩和0分不进入)。
资格复审时,由本人现场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其中,“附件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资格复审和面试在同一天举行,资格复审结束后立即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正常举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料不全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如需调整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开展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为2:1。
差额考察工作由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统筹安排。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
考察中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与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由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安排组织实施,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与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并在科技城新区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调查线索。
2.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受影响的,按规定程序对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由报考者负责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档案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3.档案专项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员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出手续。未按要求完成调出手续的,经原单位同意后,可先借用到拟考调职位所在单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不负责协调考生的调动事宜。公示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工作要求
1.从事考调工作的相关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2.科技城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负责对整个公开考调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科技城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举报和申诉。
3.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六、本公告由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未尽事宜。
咨询电话:0816-6334518,黄老师
监督电话:0816-6336101,谭老师
绵阳科技城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3年1月3日
附件2
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
序号 | 单位 | 职位 名称 | 职位简介 | 拟任 职务 | 名额 | 职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创业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 从事监督执纪工作 | 一级科员 | 1 |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 ②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管理人员); ③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④专业:法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⑤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 日以后出生); ⑥具有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侦查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有较高的纪法综合素质和务实工作能力; 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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