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编委会2022年第一、二次会议研究,区委党校、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区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区青少年网络文化发展中心、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公开选调11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职位9个,计划选调11名。具体职位详见《零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零陵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医护人员以及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学历及其它条件详见《零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含林场、站、所)人员工作未满3年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具体如下:
(一)发布选调信息
在零陵发布、零陵新闻网等有关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8: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
4、报名审查资料:
(1)《零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考试的报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4)如有能体现自己专业能力的资格证书或文稿作品等可作为参考资料提供。
(5)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隐瞒或不如实报告不得参加选调的条件参加考试,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6)笔试开考比例:各职位按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最低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调名额。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被取消的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选调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不得降低至1:1)开考的,须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区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开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2023年1月14日(9:00 —10:30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前1天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末位拟入围人员,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4)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因各种原因,导致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可做为考察对象。
3、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选调职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如有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调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零陵区新闻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以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
五、其他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考生请自备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未尽事宜由零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永州市零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