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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凤阳县房地产测绘事务所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11:08     浏览量:994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凤阳县房地产测绘事务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协调能力;

4.责任心强,适应能力强,抗压能力强;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6.有团队合作精神;

加分条件:具有本专业中高级职称或注册类证书资格者加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7-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凤阳县房地产测绘事务所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2室);

咨询电话:0550-6737367(13855053336)。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21年凤阳县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7、如若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易组织面试的,经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如若增加笔试,相关考试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值。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本次招聘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1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待遇

1、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的,凤阳县房地产测绘事务所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及福利待遇: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的薪酬体系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七、相关事宜

1、本公告由凤阳县房地产测绘事务所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工作性质以外业为主,条件艰苦。

咨询电话:0550-6737367(13855053336)

凤阳县房地产测绘事务所

2021年10年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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