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广安市范围内公开考调一批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6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除试用期外,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从事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2年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3.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免冠1寸证件照2张;
(7)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网络报名:将所有资料扫描生成PDF格式后,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2712368530@qq.com,统一按“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现场报名:考生持相关报名资料到广安经开区党群部1008室报名(联系人:邢华南,联系电话:0826-2296163)。
报名提供资料真实性由考生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考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暂定于2023年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广安经开区党群部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和按干部管理权限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签字盖章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面试具体时间以广安经开区党群部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广安经开区官网公布。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六)体检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察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所需费用由广安经开区党工委党群部承担。
(七)公示和调动
对拟调人员在广安经开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广安经开区党群部举报和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826-2131456(纪工委)
0826-2390139(党群部)
(二)本公告由广安经开区党工委党群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296163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3年1月4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