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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管理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21:57     浏览量:859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依照《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名,竭诚欢迎海内外精英加盟华政,共创辉煌。

一、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松江、长宁、凯旋路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设有21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详情可登录学校主页www.ecupl.edu.cn查看)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3年计划招聘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共4名,分别为后勤管理处卫生科医生1名、学工部(处)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1名、学工部(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基建处工程管理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管理服务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

2.报名方式

填写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发送至hzryzp@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详实准确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中所有个人资料,确实没有的信息填“无”,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的不予审核;

(2)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报名要求相关职业资格证的岗位,应在发送报名邮件时一并发送相关职业资格证电子件;

(4)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当于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于2023年7月15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且为回国后初次就业;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并在发送报名邮件时一并发送居住证照片。

(二)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核者不会收到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政审与体检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考察通过者向人事处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021-57090373

监督电话:(86)021-57090280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

2023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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