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渝林防〔2020〕9号)文件精神,为组建一支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能打胜仗的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经批准,招聘涪陵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涪陵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共计招聘6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男性,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视力4.8及以上,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可放宽年龄限制至35周岁(1987年11月30日)、退役军人、消防士优先录取;
(六)无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不在招聘范围的人员:一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二是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三是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四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五是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六是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30日9时起至2023年1月10日17时止
2. 报名地点
涪陵区林业局底楼大厅
3. 报名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40号
4.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经老师:023-72371021,13709477038;肖老师:023-72371022,18883652510
5. 报名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涪陵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招聘报名表》《涪陵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蓝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退役、消防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他特长证书资料复印件。
6.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需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7.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2023年1月18日之前由区林业局通过电话(023-72371021)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2023年1月中下旬,开展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米*5往返跑,俯卧撑(次/2分钟),仰卧起坐(次/2分钟)。
(三)面试
2023年1月中下旬,开展面试。体能测试通过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总成绩按照体测成绩和面试成绩得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甄选聘用。通过面试的招聘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政审程序。
(四)政审
2023年2月上旬,开展政审。招聘对象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到所在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签署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体检
2023年2月上旬,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淘汰。
(六)岗前培训
拟招聘人员参加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的,予以退回,培训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提供食宿。
四、聘用后管理和待遇
(一)身份
涪陵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招聘工作由区林业局组织实施,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1年(含入职培训),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不缴纳住房公积金。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续签、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
涪陵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40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岗位补贴、绩效考评(月、季、年)等组成。岗前培训合格者工资待遇从开训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有异议可以提前咨询报名老师。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推荐报名、测试辅导培训班等有偿服务,谨防上当受骗,本公告最终解释由涪陵区林业局负责。
附件: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