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事业单位 广西

广西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06 16:02     浏览量:1444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系由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3名,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3名。其中行政管理岗位2人,会计岗位1人。(详见附件)

二、 报名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体详见附件一;

(三)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11日。

2.应聘者将《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zybzxrs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本人姓名+报考柳州医保中心);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联系人:韦莲,联系电话:0772-2897150。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予以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由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电话通知,得到通知的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奖项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核聘用

通过面试选拔、体检合格的人员,经考核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的(由本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人社局审批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