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出生)。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工资待遇
工资、绩效、五险一金等工资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四、聘用形式
按照《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编〔2013〕140号)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市人社局二楼201室,联系人:蓝莹莹,联系电话:0772-4232385)
(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填报《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网络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将《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并将打包文件命名为XX考生报考材料发送到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邮箱(lbldbzjczd@163.com)。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以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于当日向报考者提出审查意见。以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2个工作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报考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面试当天,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原件进行二次审查,经验证无误后才能入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证件材料原件与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报考人数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报考人数在30人以内的,采取直接面试(深度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本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有笔试环节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选。没有笔试环节的,需加试面试一题。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招聘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32385联系人:蓝莹莹
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