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西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综合研究和地质安全评价工作,承担西北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正高级工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还在禁考期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 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报考岗位时须提交最高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如学院盖章成绩单)。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并在中心外网发布。电话或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考试
面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需要应聘者通过ppt陈述及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基础知识、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考察
中心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由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确定考察对象后,视疫情情况,中心统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进入中央事业编制,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 系 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9-89231136
电子邮箱: 372290786@qq.com
单位网址:http://www.xian.cgs.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仓台西路555号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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