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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应城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2:34     浏览量:1446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推进应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应城市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应城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各类人才共92名,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重点高校本科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应届、往届毕业生)。现已在孝感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3年8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引进到事业单位人才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应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11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9级工资待遇。

2.跟踪培养。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3.政策住房。引进人才3年内按照2元/㎡·月的租金标准入住人才公寓。

4.购房补贴。应城市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应城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5.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3年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

6.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市委人才办按1:1给予2-20万元奖励。

7.其他待遇。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应城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应予以协调或安排。

8.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主要以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等流程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另行公告。

五、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人才引进政策等相关事宜由应城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2023年应城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中所列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人才引进公告详见孝感人事考试网、应城市政府网站。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应城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

中共应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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