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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艺术团招聘文艺演职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4:07     浏览量:1543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林周县艺术团面向社会招聘文艺演职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男性2名、女性2名,共计4名。

二、招聘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专业性较强,具有特长的文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形象好、五官端正,具备较高的舞台表现力;

(四)中专及以上艺术院校学历或擅长文艺类工作爱好者;

(五)男性身高175cm以上(含175cm),女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

(六)无犯罪违法记录;

(七)有责任心,思想正派,具有大局意识,能够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三、招聘程序

由林周县2023年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1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林周县文化旅游(文物)局院内(林周县艺术团一楼排练室)联系电话:13518909062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照片1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三)面试

抽调专业人员成立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个人才艺表演等。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必须通过体检,持有县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未通过的,将不予以聘用,并从本次招聘报名未录用人员中择优递补。

三、福利待遇

被聘用为林周县艺术团合同制的演员,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500元;在试用期间工作中勤奋努力,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并完成相关工作的,将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签定后,大学生、中专及以上艺术院校学历每月工资为3500元,初高中每月工资3000元。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惩制度,外加下乡场次补助。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考核结果,称职可续聘,实行动态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次仁美朵(林周县文化旅游文物局)

联系电话:1351890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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