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林周县艺术团面向社会招聘文艺演职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男性2名、女性2名,共计4名。
二、招聘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专业性较强,具有特长的文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形象好、五官端正,具备较高的舞台表现力;
(四)中专及以上艺术院校学历或擅长文艺类工作爱好者;
(五)男性身高175cm以上(含175cm),女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
(六)无犯罪违法记录;
(七)有责任心,思想正派,具有大局意识,能够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三、招聘程序
由林周县2023年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1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林周县文化旅游(文物)局院内(林周县艺术团一楼排练室)联系电话:13518909062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照片1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三)面试
抽调专业人员成立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个人才艺表演等。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必须通过体检,持有县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未通过的,将不予以聘用,并从本次招聘报名未录用人员中择优递补。
三、福利待遇
被聘用为林周县艺术团合同制的演员,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500元;在试用期间工作中勤奋努力,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并完成相关工作的,将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签定后,大学生、中专及以上艺术院校学历每月工资为3500元,初高中每月工资3000元。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惩制度,外加下乡场次补助。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考核结果,称职可续聘,实行动态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次仁美朵(林周县文化旅游文物局)
联系电话:1351890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