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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1:42     浏览量:587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应聘人员登陆“湖北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hubu.edu.cn)进行网上注册,在线填写《湖北大学应聘申请表(简历)》并申请相应岗位,每位应聘者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凡与湖北大学及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6的,学校可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不同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6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从事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的职业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入围。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不同岗位,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成绩高的总成绩排名靠前。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湖北大学主页(http://www.hubu.edu.cn/)“通知公告”栏及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含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

(五)学校审批、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学校思政队伍建设,新进人员以事业编制引进,实行预聘制,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二)若入围人员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三)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应自觉服从湖北大学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学校网址:http://www.hubu.edu.cn

联系电话:027-88663285(人事处)

联 系 人:王老师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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