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鹤山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切实增强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能力,更好地服务鹤山区社会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鹤山区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此次招聘由鹤山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专职消防站负责实施。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员,驾驶员
招聘人数 :灭火救援员7名,驾驶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毒、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cm,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能素质能到达应征公民入伍体能素质标准要求。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的适龄男性青年,原消防部队复退军人、其他部队复退军人、驾驶员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有专职消防员经历、有文书、通信等技能的根据情况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免试用期,可直接上岗);
(四)报考人员需具备高中(含)以上学历。
三、工资生活待遇
(一)录用后签订劳务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险。
(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第一个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第二个月工资3250元,试用期结束后人均工资5857元(含高危补助、绩效工资、五险一金),驾驶员增发1000元补助,工龄工资每年增加40元。试用期满后,由姬家山园区发展中心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三)实行24小时驻勤模式,每月轮休6-10天,遇有重大安保任务,由消防站统筹安排调休。
(四)安排食宿。
(五)统一发放服装,每年免费安排体检一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29日,上午8:00—11:4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专职消防站(鹤山区姬家山园区发展中心院内)。
(三)应聘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本人页),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退伍证或者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的需提供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报名点进行报名,政审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五、考核内容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阶段。
(一)体能测试(所有应聘者参加)
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等4个科目。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报名人员的精神面貌、文化知识、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
(三)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主要参考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体能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使用
本次招聘由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专职消防站委托鹤壁市鹤山区鹤源汇智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培训结束后,执勤地点为鹤山区姬家山园区发展中心专职消防站。
七、联系电话
联系人: 高队长15539289387
常队长16716741267
办公室0392—23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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