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二)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就业的留学生。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六)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七)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上海市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4个岗位,4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于2023年1月11日-2月3日24时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极地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极地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上海市。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将在极地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分为部门面试和中心面试两轮。部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1:3的比例和部门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中心面试人选。进入中心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两轮面试均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形式为个人答辩、专业问题和考官提问,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求职动机、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契合度等方面。
(五)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中心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中心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中心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极地中心网站公布。
考察体检期间,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以及极地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六、其他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和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三)请考生关注自然资源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及极地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人事处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21-5871583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龙路1000号
邮箱:career@pric.org.cn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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