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进一批人才到农村工作,让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健全花岗镇村级组织体系,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现诚邀肥西县各类优秀人才到花岗工作,施展才华、共谋发展,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回引范围
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本地致富带头人,回乡创业成功的大学生、退转军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职或非在编人员等优秀人才。
三、回引条件
1.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热爱农村工作,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
2.年龄一般在30周岁-45周岁(1992年12月-1977年12月),一般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肥西县户籍或原肥西县户籍人员;
4.中国共产党党员,党龄满一年(截止2023年2月15日);
5.符合村干部任职的其他条件。
四、回引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报名表,并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原件)的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花岗镇党建服务中心邮箱fxhgzh@126.com。
报名者须提供:(1)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人才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先进事迹报道、企业经营管理证明等);(4)报名者需填写《花岗镇选拔“回引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5)肥西县户籍需提供相关证明,升学、参军、购房、投亲等户口迁出的原肥西县户籍人员须提供原籍相关证明;(6)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及党龄证明、党员信息表,加盖所在支部上级党组织公章;(7)退转军人需提供退转证明材料。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初步审查。对报名者材料进行现场核查,并联合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3.初步考察。通过与本人谈话、征求意见、多方核查等方式,考察优秀人才的政治立场、学习意识、为民情怀、干事劲头、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
4.面试考察。通过初步审查和考察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察,考察方式另行通知。
5.公示试用。在乡镇和拟任职村(社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作为花岗镇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推荐人选。本次回引人才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按照村两委基本工资兑现,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留用。
6.正式入职。通过试用期的人员,由乡镇党委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正式入职,按照相应岗位兑现待遇。
五、其他说明
1.回引人数将由花岗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报名人员质量具体确定,如无合适人员将取消本次回引。
2.其他未尽事宜将严格按照肥西县委组织部相关规定执行。
3.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2月15日。
4.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回引有关程序的,视为放弃资格。
5.咨询电话:0551-68402010 (花岗镇党建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6.查询网站:花岗镇先锋网( style="line-height: 16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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