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16名、女4名)。其中,重庆办公区12名(男10名、女2名);成都办公区8名(男6名、女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与该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C2证及以上驾驶证;
5.截止2023年1月9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出生);
7.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包括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矫正视力双眼均在5.0以上),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9.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二条规定1-5项情形及有政法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条规定及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的,不得参加招聘。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招聘资格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月9日15:00至2023年1月12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院将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报考以及因个人原因提交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以致未能通过审核、无法取得联系、被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合同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照片审核和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工作人员审核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于2023年1月12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6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审核已通过,但报考人员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的,可于2023年1月12日18:00前申请修改。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3日18:00至2023年1月16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进行测试,主要测试项目有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其中纵跳摸高不合格不能进入其余测试项目,直接淘汰,剩余3项测试项目有1项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两日内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从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12:00到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自行打印填写)。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成渝金融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关学历学位、技能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递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现场资格审查资料。
(四)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成渝金融法院组织。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次日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确定。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前述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无优先聘用条件或优先条件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办公区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办公区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考察有关安排另行通知。由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到成渝金融法院。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下次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前,本院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出现空缺,可以在报考同一办公区的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聘。
四、薪酬待遇
工作待遇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收入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及其他补贴,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住宿自理。
五、工作地点
报考重庆办公区的工作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报考成都办公区的工作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红梁街55号1栋附2号。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在成渝金融法院重庆办公区和成都办公区同步组织开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在两个办公区报考人员中分别进行排名,涉及递补的在同一办公区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中按规则进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院无关,考生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联系方式: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重庆办公区报考政策咨询电话:王老师,(023)63726606;成都办公区报考政策咨询电话:周老师,(028)67369880;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四)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成渝金融法院
2023年1月9日
(成渝金融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